最初将我点燃的那句话
“就是……没感觉了。”金俊赫说出口的瞬间,我感觉自己放在桌上的指尖像被染成了惨绿。人来人往的弘大咖啡馆,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落在我们之间,却冷得像冰。
他说的“感觉”,本该属于“我们”,却独独把我排除在外。
那一刻,我想砸点什么。他的手机、他的脸,或者我们一起拍过的合照。可那样太直接了。于是我选了另一种方式。
如何抹去欲望的痕迹
分手理由被说出口的那个夜晚,我把 Instagram 里所有合照逐张加上滤镜。原本的氛围全抹掉,颜色抽空,对比拉到极限,像黑白电影的一帧。
我突然明白:我不是在修图。他说我的欲望“让人有负担”,而我在亲手擦掉那些痕迹。
像个女巫。
有珍的故事
“你怎么就这么死缠烂打?”听到这句话时,有珍把手里的咖啡杯摔到了地上。也许只是失手,但她宁愿记得自己是故意的。
同公司的朴敏洙。说是暧昧,也算恋爱。总之,当他给出离开的理由时,有珍亲耳听见自己的感情被盖章成“执念”。
欲望什么时候就成了执念?还是说,我过去感受到的,全是执念?
那天起,公司里的人叫她疯女人。她不停刷敏洙的 KakaoTalk,追踪他的日程,四处打听他新认识的女孩。
“真是疯了。”同事窃窃私语。
可有珍知道,她不是疯,她只是爱得太用力。而爱得太用力,在这个社会里,就是疯。
现代版“女巫”的判定标准
为何一句分手的宣判,就能让对方瞬间变成“女巫”?心理学家称之为“欲望的否定”(negation of desire)。
当我说“我不再需要你”的那一刻,你的欲望就成了禁忌。触犯禁忌的人,必须受罚——就像中世纪的火刑。
2024 年的今天,女巫依旧存在。她们不过是要得太多。
要得太多,让人慌张;要得太多,显得可怖;要得太多,所以成了负担。
把我点燃的真正原因
一个月后,我偶然再遇俊赫。他身旁站着新女友,与我截然相反的类型:安静、柔和,是我永远变不成的模样。
那一刻我才懂:把我烧成女巫的,不只是分手。而是我的欲望太粗粝、太汹涌、太滚烫。
现代社会只准“适度”的欲望存在: 适度地喜欢,适度地疼,适度地遗忘。
可我们从来没有“适度”地爱过。 于是,我们成了女巫。
你,又是何时成了女巫?
你也曾被人说“别这样”吗? 你也因欲望的分量而感到惶惑吗? 你也目睹过爱被盖章成执念的瞬间吗?
若答案是“是”,那你也许早就是女巫。 从某人的目光将你点燃的那一刻起。
而我们仍在爱——那份无人理解、炽热且被禁止的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