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整夜只纠缠肉体,你天一亮就会走,对吧?” 我贴着他后颈呵气,低声问。 民秀没有回答,只在额头轻轻一吻,转身进了浴室。 水声哗啦啦地响。他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机在门口震动。 我别过脸,可视线还是抢先一步瞟了过去。 ‘是啊,我对干巴巴的恋爱也没兴趣。’ 这是我曾反复对自己说的话。 可那天夜里,民秀冲完澡后仍躺回床上,没完没了地拨弄我的头发。 清晨七点,他一句话没说,留下一张纸条就消失了。
“只要身体,可为什么还是喊了你的名字。”
身体先行的一瞬
我们从第一次见面就滚到了床上。 夜店洗手间门口撞上时,民秀开玩笑地说: “你先回头看我,今晚轮到你负责。” 不知为何,这句话让我失了神。 也许,是因为那双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“不负责”。 我在那目光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—— 一个被恋爱累惨的大人。所以那晚,我们连吻都省略,直接脱了。
清晨消失的姓名牌
他离开的第二天,我依旧没戴眼罩。 床头放着他的临时门卡和一张便签:
抱歉,我在旅行,只能给得了身体。很开心。保重。 “保重”——在我们私密的暗语里,意思是“别再联系”。 我把便签剪下来,贴在冰箱门上。 每晚喝啤酒时,就对着那几行字发呆。 “在旅行”三个字,为什么这么戳心? 因为旅行,就是永远的异乡。
化作幽灵的触感
第三天,洗完澡站在镜子前,胸口被他抚过的地方忽然发痒。 最早该消失的痕迹,往往最顽固。 我挠了两下,又倏地停手。 这不是什么皮肤痒。 那天傍晚,我又去楼下便利店买同样的啤酒。 收银台的小妹轻声问:“今天一个人?” 我耸耸肩,还是答了:“有人走了,有人留下,就这样。”
其他女人的残渣
接下来一周,我又去了同一家夜店,想清理欲望的残屑。 在那儿遇见宥娜。她说直到上个月还跟民秀纠缠。 “那家伙接吻时从不闭眼。”她撇了撇嘴角。 我的手一抖,酒差点洒了。 我回想,民秀确从未闭眼吻过我哪怕一次。 原来睁着眼接吻的人,根本没想看清谁。 说完这句,宥娜转身进了洗手间。 我端起她的杯子一饮而尽。 同一个味道,同一种苦。
我们为何签下“肉体契约”
心理学家称之为“不被允许的渴望”。 明知注定失败,仍伸手去够。 那并非自残, 而是我们预知结局,仍选择受伤。 因为伤口至少是感情的证据。
- 只交出身体,等于在说“即使被拒绝也没关系”。
- 可真正的拒绝,是不肯叫出名字。
- 于是,我们抢先离开,在对方离开之前。
依旧灼热的印记
直到今天,我仍把那张便签贴在脚心揉搓。 扭曲的举动,可每当字迹擦过皮肤,还是火辣辣地疼。 忽然闪过一个念头:
“也许,我真正想要的,并不只是身体。”
最后的疑问
为何在签下“无名肉体游戏”时,我们最终仍忍不住想低声呼唤对方的名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