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廊尽头,回收箱背后,消毒水味刺鼻。宰贤扣住我的手腕,指尖冰凉。
不是的,真没有。只是想确认一下。 CCTV的红灯在我们之间闪烁。宰贤咽下叹息,呼吸搔过我的耳廓。
“那天……也是你先主动的。”
我什么也没说。昨夜,和昌贤哥在阳台,我闭着眼让他亲了额头。此刻我睁着眼。
睁眼也能接吻吗?——那或许是小偷的特权。
我十七,昌贤哥二十三。我妈和他爸在同一家公司。我不过是音乐室弹琴的小孩。他休学,寄宿在乡下老屋。
雨天的公交站,我们共撑一把伞。他手背擦过我的。
你知道吧,跟我走就对了。没人会知道。 点头就是契约。吻就是签名。可签名总藏在合同最底下。我在那行小字上按下印章。
那一刻我以为自己成了女人。不,成了小偷。
宰贤,十年同桌。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。午休去音乐室,他听我弹琴吃便当。我弹“do-re-mi-fa-sol-la-si-do”,他就点头。那点头像在说他比谁都懂我。
“你为什么要跟他……”
话断了。do-re-mi-fa-sol-la-si-do。指尖发抖。宰贤读出了颤音,他知道我弹的其实是——不是爱,是偷之前的紧张。
我还不是谁的物品,所以才想成为谁的。
昌贤哥把合同塞给我。他的签字把我变成“女人”。其实是把我变成“小偷”。十七岁的小偷。
小偷总要偷两次:一次偷东西,一次偷心。
“你为什么还去找他?”
宰贤的问题落在钢琴键上。我没回答,继续弹。指尖渗血。do-re-mi-fa-sol-la-si-do。
曲终,昌贤哥会从正门进来;宰贤从后门离开。
没人会选我第二次,所以我只能继续走。
可走的那条路,总会绕回来。
偷走初吻的那刻,我成了她的男人。可她仍十七,仍是未成年。我们的契约被藏起,而被藏的契约总把人变成小偷。
昌贤哥走近,手指梳过我的发。那温度很暖。可我知道,这份暖与宰贤的冷并无不同。
他们都想偷我。而我,被两人偷走。
我们都是小偷,偷走彼此的初吻,未来,和纯真。
钢琴仍在响。do-re-mi-fa-sol-la-si-do。那旋律唱着我们隐秘的合同。
十七岁,她的胸牌仍写着“女孩”。可那胸牌被谁撕下,又贴上。在这一来一去之间,我们都成了小偷。